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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贵州省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黔文审﹝2025﹞111号

贵州省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黔文审﹝2025﹞111号

黔文审﹝2025﹞111号
2025-06-17

贵州省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黔文审﹝2025﹞111号

许可事项涉外营业性演出
演出名称贵阳 THO3-东方麓酌谣
举办单位合肥娱乐空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证号340000120056
主要演员(团体)OSHIMA RINA ( 等 )演员人数4 (人)
是否属于或含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任务
本地演出日期2025-07-19 ( 11:00—19:00 )
演出场所贵州沐雅娱乐有限公司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街道林城东路与长岭北路交叉口东南侧贵阳美的悦然时光负一层 G1027A,G1027B号商铺 )演出场次1(场)
演出内容《 孤独月 》 等 。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 年 06 月 17 日

备注:

1.请即日起到 观山湖 区 文体广电旅游局备案后,方可进行演出活动。

2.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和准予许可的演出内容 开展演出活动,依法纳税。

抄送:省外事办公室,省公安厅,省税务局,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观山湖 区 文 体 广电旅游局 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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